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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折的“限折令”

不到8个月的时间,图书“限折令”最终还是砸了自己的脚。
    9月1日,按照国家发改委反垄断部门的要求,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重新修订了《图书交易规则》,此前争议较大的“新版图书出版一年内进入零售市场时不得打折销售、网店等新书打折不能低于85折”等条款以及有关固定价格的条款被废止。
    图书限折令夭折,在意料之中。本刊在今年2月封面文章《当当、卓越说不》中就指出,图书暴利方为大问题。据记者调查,一本新书出版商给二级批发商或网络书店至少5折以上才有利润可言,而通过传统零售渠道进行销售的图书,除去批发商和零售商15%左右的回扣,再扣除店面的水电、房租、库存、人力等成本,书价的折扣自然降不下来。也正因此,同样一本图书,在大部分实体书店要全价,但在网络上可以卖到65折。
    而在现实中,这一来自传统领域的单边条例,除了遭到图书消费者的质疑之外,并未对卓越、当当等网络书店带来多少“制约”。在此前8个月的时间里,不论是实体书店还是当当、卓越等网络书店,都没有为“图书限折令”所困——该打折的依旧打折,该促销的依旧促销,“图书限折令”早已是一纸空文。
    “图书限折令”如此迅速尴尬收场,给了我们诸多警示。一个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规范时,要按照市场意愿和规律以及相关法律办事,否则很有可能变成空头文件。限折令的作废,很大程度在于其没有遵循市场规律,硬性地给网上书店设立了一个门槛,以缓和线上线下图书价格的落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峰撰文指出,《规则》限制促销和打折等内容,不折不扣地构成了通常所称的“卡特尔”(垄断协议)。
    “卓越、当当等网上书店的价格战对顾客有利,无可厚非。”中科院管理学院副院长、知名网络经济专家吕本富认为,图书的定价权应该是商家谁经营谁定价。既然定价能卖得出去,就说明商家有能力接受这一成本,不一定非要85折。对于网上书店,打折促销也是以自由定价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的通行做法,不光因为图书零售商需要在短时间内通过比较低的折扣产生最大的销售额,也因为顾客有此需求。
    这也证明了在一个开放的行业实行价格垄断是行不通的。图书出版行业早已不是过去一家独大的时代了,这一行业理应实行充分的市场化,自由买卖、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提升出版行业的服务质量,繁荣图书市场。而“限折令”却对图书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形成了阻碍,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压抑了市场公平竞争;更体现出一种反市场潮流的垄断思维、管制思维。
    传统出版行业的衰落不应该拿互联网书店“出气”。当网络书店的异军突起,冲击图书市场的原有格局,影响到传统书店的收益时,传统书店想要自保必须进行业务创新,而非试图改变市场游戏规则,死守既得利益。例如,同样一本图书,网络书店除了为用户提供更优惠价格之外,还有诸多细节的增值服务,如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免运费、上门退货、当场退款等;相比之下,传统书店在出售图书以外的其他增值服务则乏善可陈。
    不只是图书出版行业,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都需要面对冲击和改变。而此时传统行业需要做的是积极的拥抱互联网时代。毕竟,价格竞争只是行业竞争的一部分,如果能够跳出价格层面,上升到创新竞争、服务竞争,从产品运营与增值服务的双边市场寻求出路,无论对企业还是对用户,带来的都将是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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