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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难在利益博弈

“三网融合箭在弦上,作为其中最重要的角色,广电部门正在进行艰难的市场化改革,这一改革将促成中国第四大网络运营商的诞生。但在广电转身的背后,其兼具运动员和裁判的双重属性,对于民营视频企业来说,并不是个好消息。”
  春节前,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同时,考虑到广电的历史,给予三年试点的改革缓冲期。
  但春节一过,坏消息就来了。先是广西广电叫停广西电信的IPTV业务,紧接着有报道称,互联网电视的牌照将先发给广电系统的企业,民营企业拿牌没有时间表。
  对老百姓来说,广电对IPTV的大棒政策,意味着这种具备点播和回拨功能的节目接收方式依然没法迅速普及。而广电对互联网电视牌照的严控,则意味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消费者购买的互联网电视机,只能看到基于电视版权的节目。
  尽管广电部门仍在运用权力维持自己的空间,但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这逼迫着广电也在快速启动内部市场化改革。
  改革难在利益博弈
  最近,广电总局已经要求当前没有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省份,必须在今年内完成整合。其最终目标是改变“广电四级办”的局面,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作为统一的市场主体,参与三网融合。
  省内的整合主要指省内市一级城市的有线网络整合,市以下有线网络的整合多半已经在过去的几年中完成了,其余尚未完成的,这次将一并整合。目前,全国有12个省已经完成股权和业务整合,另外有10个省正在进行整合中。
  目前,在省网的整合上,中西部省份比东部沿海地区还要快,还要顺利。这是因为中西部省份经济发展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有线电视网络的全省整合和规模化经营带来的收益更加明显,当地广电部门改革积极性更高。
  不过,已经完成省网统一的省份,并非都形成了具备竞争力的统一的市场主体。各省的情况不同,整合彻底的省网产生的增值和股权溢价效应比较明显,也有整合不彻底的,资产和股权尚未完全融合,业务实现了融合,内部仍然处于磨合期。
  国家工信部(下属)互动媒体产业联盟产业化推进工作组组长丁中博士认为,目前广电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主要难处在于:一是股东的利益受到影响,这源于对网络价值的评估;专业评估方法也有多种,不同利益方不容易达成共识;二是地方网络公司老总的利益受到影响,资产和业务的决策权集中到省网络集团公司了,本来宁愿当“鸡头”,现在变成了“凤尾”,从个人角度考虑,弊大于利。“可以给予被整合网络的股东高于市场平均值的评估价,甚至可以在整合的同时引入溢价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丁中说。
  例如,可以采用明显高于评估价值的价格出售部分股权以交换网络改造需要的资金;或者兼并一个上市公司,用增发股票和股权置换等手段来实现整合,并把整合后的增值利益的相当部分与被整合的网络股东分享。
  该放开的缓慢放开
  除了内部改革之外,广电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利用好三年的试点时间。
  电子研究机构In-Stat的分析师张强对此并不乐观,他认为“三网融合仍处于精神层面”。一旦三网融合出现了实质上的行动,比如广西的IPTV项目,在缺乏明确法律法规保护的情况下,就会被无情地叫停。同样,广电目前在一些地区试水的基于电信应用的语音业务也面临着相同的风险。
  广西广电叫停广西电信的IPTV业务,正是因为广西电信违反了IPTV的游戏规则,擅自超越了原本10个试点城市的限制。虽然三网融合刚刚定调,但按照业界的预计,新的试点城市名单最早要到今年5月才会公布。
  融合试点显然有助于加快实现全省网络的整合,但每个具体城市的有线网络的现状不同,当地广电和电信业务的博弈的情况不同,融合试点带来的益处也会有差别。
  “广电正从自身的利益角度考虑,根据自己的竞争力强弱来选择试点城市。”丁中说。
  由于广电目前的有线电视网络绝大部分都是单向传输,双向化改造需要大笔资金和相当的时间,所以,即使在互联网接入、增值电信和IP电话三大领域里立即对广电开放,广电也无法充分受益,短时间内广电在上述领域形成的战斗力非常有限。
  因此,对广电来说,该市场化的领域将迫于现实考虑作出让步,并进入彻底的市场化改革。同时,逐步允许外部资金,包括电信的,来介入到广电的市场化改革中,特别是参与并投资广电网络的改造和升级。最终,广电的“市场化”部分将成为第四大国家网络运营商,享受其它三大国家网络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同等权利
  另有一种业界观点认为,一旦广电建立起了国家有线网络公司,这个公司也就和它毫无瓜葛了,这么大的国家投资企业,势必要划归国资委所管辖,而由于主要业务涉及通信行业,也必然受到工信部的管辖。因此,有可能国家有线公司成立之时,就是广电总局淡出之际。
  国家级网络公司的最终定位,将是中国第四大网络运营商,从而纳入工信部的统一行业监管。只不过,这是一个市场化为主导的行业监管,不同于广电原来的非市场化的监管。
  “这是广电改革的重要步骤和必然结果,这正是广电改革中的市场化部分。”丁中说。
  内容监管只会加强
  广电改革其实不仅仅是形成一个市场化的国家网络公司,还包括非市场化的内容监管体系的建立,这一改革也会涉及资金问题,但远远没有前者的需求大。
  丁中认为,广电由于自身的责任和属性,其非市场化的部分只会加强不会放松。
  广电的非市场化部分,主要是对内容的监管,特别是针对内容集成和播控。这一监管工作在信息日益网络化和全球化的技术产业变革中,遇到了更多的挑战。因此广电的非市场化部分不仅不会削弱,而且只会加强。
  目前有报道称,互联网电视视听许可证将很快发放,而首批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将全部为央视、上文广等已获得IPTV牌照的广电旗下视频网站“国家队”成员。
  “视频牌照民营阵营等了7年才拿到,互联网电视的牌照,我看要等待的时间会更长。”一位不愿意具名的民营视频网站总裁说。
  互联网电视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形成不可阻挡的产业发展趋势,国内彩电巨头“群狼抢食”,市场呈现“缺乏标准、缺乏监管、无序竞争”的局面。互联网电视的出现显然会给广电的传统和新兴业务带来直接的冲击,首当其冲的是广告收入被分流,因此广电总局不愿放松手中的运营牌照权。
  但眼见互联网电视的不可阻挡,若干地方广电,即使没有牌照,也没有总局批准,纷纷“被迫”先下手为强,抢占市场,与数字电视业务平行,推出探索性的互联网电视业务。
  由于互联网电视没有城市地域的限制,对广电总局来说,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许地方广电都来参与,势必造成广电系统内部的恶性竞争。
  一位接近广电总局的业内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广电总局坚持认为,互联网电视运营本质上是网络化的内容分发体系,如果失控,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必须引入运营许可证机制和系统自动监管机制。
  据他透露,广电总局内部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即使在广电内部,互联网电视运营许可证也必须严格控制到最小数量,其严格控制的程度应该超过IPTV运营许可证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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